摘要: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将于6月15-16日举行。2013年安徽淮北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17日;审核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至2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6月11日下午4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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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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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人社秘〔2012〕607号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4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5日至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日期
6月15日
上午 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6日上午 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自备计算器)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文件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在2002年12月18日《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3年1月5日至1月17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及缴费
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月22日至23日。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61-3881256)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61-3050601,3050602,地址:市淮海中路28号科委六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准考证办理
考生于2013年6月11日下午4时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费按每科62元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省有关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规定执行。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