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时间为6月23日,2013年黑龙江大庆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18至1月31日;审核时间为1月28至2月1日;缴费时间为1月28至2月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4至6月19日。
关于做好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符合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凡涉及免试的考生,首先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考试管理机构于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免试复核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复核的考生应及时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8日-1月31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注意事项: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大庆考区;2、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点击可查看单位编码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3、上传照片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报考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照片维护”,按要求上传近期白色背景的数码照片。照片要求:长100-210像素,宽90-150像素,比例正常、清晰,形象庄重,不可遮挡面部主要特征(如眉、眼睛、耳朵等),jpg格式,大小5-35K;4、审核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2月1日。考生的报考材料须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证明表);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大庆高新区兴化街7号(人才大厦二楼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注意事项:在各县(区)私企工作的报名考生可选择在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的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每个科目的考务费为40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2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3年6月19日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哈尔滨市统一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其它各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各科目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附件:
1.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报考条件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2.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附件1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报考条件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师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附件2
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1月18日-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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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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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8日-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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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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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8日-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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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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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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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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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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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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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4日-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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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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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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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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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上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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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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