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定于2013年1月22日至24日,首次报考人员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考务科(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53号,原审计大楼二楼;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218162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