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摘要: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5月25日至26日,2013年湖北宜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于2013年2月25日9:00—3月11日16:00;资格审查:2013年3月4日—3月11日;网上缴费:2013年3月4日—3月1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6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人社考[2012]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
2013年2月25日9:00—3月11日16:00(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2、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5月25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13年5月26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3、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3年5月20日~5月26日
4、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3月4日—3月11日(休息日除外)
5、缴费确认时间
2013年3月4日—3月11日(休息日除外)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的决定,第一代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截止2003年12月31日,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占满图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首次报考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A4幅面),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报名表、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报名表、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办理免试部分科目手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三)已参加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
(四)缴费确认办法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
(五)考生缴费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并于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点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点。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科考试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5元收取,《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费标准按每人55元收取。
八、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和考前一周或考后两天内,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逾期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2010]45号)文件中“不再受理错误信息”更改的规定执行(详见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告)。
2、考生应考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缺一不可。
3、《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应考人员在答题前,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前3科用2B铅笔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回收。
4、请考生保留准考证(以便查询成绩和办证使用),考试成绩可在考后三个月左右通过网址: http://www.hbrsks.gov.cn/查询。
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址:环城北路40号(原劳动局大楼339)
联系电话:0717-6748848
附件1: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附件2: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监测
|
环境科学
|
环境学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生态学
|
生态学
|
化学
|
化学
|
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学
|
生物化学
|
生物科学与技术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
大气科学
|
气象学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大气科学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学工程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农业环境保护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规划与利用
|
附件2
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3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4.
考4科
|
01.
环境影响评价4科
|
1.环境影响评价
相关法律法规
2.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与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方法
4.环境影响评价
案例分析
|
2.
考2科
|
01.
环境影响评价2科
|
1.环境影响评价
相关法律法规
4.环境影响评价
案例分析
|
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