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各地正在进行,2013年临沂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7月1日;审核时间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7月2日;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7月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是9月2-8日。
关于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7日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8日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二)成绩管理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9〕16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9∶00至2013年7月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初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6月19日9∶00至2013年7月2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9∶00至2013年7月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考区,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临沂市报考人员的考区为“临沂”。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同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3楼,联系电话:0539—8609927)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申请免试的人员提供);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6、盖章后的《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六)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五、准考证打印
2013年9月2日至8日,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科目,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资格考试?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违反此规定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五)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