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7月1日至7月30日登录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系统(http://222.66.10.72/kwms/index.do)实施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选择考试级别,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根据网页提示或审核反馈意见,提交或补充下列申请材料:护照照片、第二代身份证(包括第二代临时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相关工作经历等文件的扫描件。
其中,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第一款要求提供本人报名照片,避免因照片问题造成无法参加本年度考试。报名人员仅可报考一个级别的考试。
(二)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8月10日至8月31日期间,登录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系统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最终结果。应考人员(系指经各直属海事局批准获得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通过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系统网上直接支付考试规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如需报销纸面凭证,报考人员尚应填写纸面凭证邮寄长期有效地址、邮编及收信人姓名。单位统一缴纳报考人员考试费,具体支付方法和报销凭证请向上海海事局船舶检验管理处咨询。
未能确认的报考人员,无需缴纳考试规费。网上确认后,考试规费不退还。
补考和续考人员的考试费用与新考人员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