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公布。请在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且2013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人考发〔2013〕2号,见附件)的规定及要求,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时间
2013年8月5日至8月16日(周六、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在8月19、20日到深圳市考试院补提交报名资料。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
二、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华强宾馆)二楼。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2013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到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提交报名资料。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应试人员本人签名)原件一份。如不慎遗失,请在本通知附件深人考发〔2013〕2号的附件中下载相应空白表格,并按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填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港、澳门居民的应试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5、省市转入应试人员需提交转考证明。
6、考试院对应试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有疑问,应试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资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由单位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验印公章。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3〕2号文的相关要求,将合格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制作和核发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注意事项
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通知,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请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持报名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院接受考后提交资料资格审核。
深圳市考试院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