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文件
中水协(2013)33号
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7)600号)和《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7)83号)规定,受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委托,我会决定在会员内开展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监理工程师
1、持有水利工程施工类和水土保持类,且注册有效期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的监理工程师;
2、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满三年,首次申请注册或注销注册后拟重新申请执业的监理工程师。
(二)造价工程师
1、注册有效期于2014 年12 月31 日之前到期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
2、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满三年,拟申请首次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二、培训内容
(一)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理论、政策法规、合同管理、质量与安全生产知识等。培训教材统一采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共同组织编写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法规汇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必读》和《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程师必读》。
(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7)83号)、《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水总(2005)389号、水总(2007)118号)、《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和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第十七届年会论文选编。
三、组织形式及程序
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报名、学习和书面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工程师登录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www. cweun. org),点击右侧工作系统专栏中的"继续教育系统",进入相应人员学习系统,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录用户名为资格证书编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前10位)。
(二)初审
单位登录"继续教育系统",审核同意后完成网络提交(监理单位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造价单位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三)开通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自收到网络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通网络学习权限并向单位发出培训教材。网络开通后的学习时间为两个月。
(四)学习
1.监理工程师。工程师登录"继续教育系统",完成网络学习和客观题考试,并下载、打印主观题试卷,独立完成测试后将试卷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将试卷邮寄至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造价工程师。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登录"继续教育系统",完成网络学习和客观题考试,并下载、打印主观题试卷,独立完成测试后将试卷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将试卷邮寄至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已参加过继续教育学习且考试合格的,可只学习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第十七届年会论文部分,不需要考试。
(五)证书打印
试卷寄出一个月后,工程师进入个人"继续教育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取得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资格满三年尚未注册的工程师,可向拟注册单位报名,也可直接向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报名。
四、时间安排
"继续教育系统"的开通时间为2013年9月5日-2014年4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一)单独持有设备制造类或环境保护类的监理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请致电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二)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是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必要条件,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学习。
(三)欢迎广大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各单位加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管理与服务。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联系人:杨清风、石静
联系电话: 010- 63462189 、63462181
传真: 010-6346216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 号贵都国际中心B 座1116 室
邮政编码: 100055
电子信箱: yqf@cweun.org
(二)网络客服
单位:中源环球(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尉援援
联系电话: 4006500652
传真: 010-68785592
电子信箱: 112018032ólqq.com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