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延续、变更和更改补办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和《自治区二级注册建筑师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经审核,黄威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毛文忠等1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高建希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王誉谚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更改补办注册条件;贺娟等9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王向明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周旗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
现将上述注册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