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第五批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2号)和《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实施办法》(中震防发〔2008〕153号),经审核,魏建民等2人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何强等102人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在中国地震局网站(http://www.cea.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2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的人员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均可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3号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电话:010-88015412
联系传真:010-88015400
邮箱地址:kangzhen@cea.gov.cn
中国地震局震防司
2013年10月14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