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2号)和《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实施办法》(中震防发〔2008〕153号),经审核,杜成龙等5人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丁彦慧等3人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张井荣等126人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王治国等14人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焦德成等7人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证书遗失补办条件。现在中国地震局网站(http://www.cea.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的人员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均可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3号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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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震防司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