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考核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建造管办[2013]06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考核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88号)和《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3]514号)工作安排,我厅已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考核人员名单报给人社厅,人社厅经过核对,发现梁建等1260人的身份证号码有错误等各种问题。为了解决这些有问题人员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三种情况不能参加考试:
1、身份证号码是15位的;
2、身份证号码错误的;
3、考试违纪后禁考期内的。
二、12月6日至15日,在人事考试网缴费仅针对参加2013年12月批次考试的考生。参加2014年3月批次考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20日登陆网站缴费。
三、凡是原定参加2013年12月批次考试,因身份证号码错误而未能成功缴费的,经修改正确信息后改为参加2014年3月批次考试。具体办法如下:
1、《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信息纠错名单》中,身份证号码为15位或有错误的按信息变更要求尽快办理变更。
2、2013年12月16日起,我厅将把上述改为参加2014年3月批次考试的人员全部退回,申请人需重新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申报,打印出带条码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交到企业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申请2014年3月批次考试的考核资料受理时间,延长到2014年1月10日。
五、申报参加2014年3月批次考试的,务必认真核对身份证等信息,如出现身份证号码错误等现象,将不能参加考试。
附件: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