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第一批二级结构工程师魏丽芳等5人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第3号)
晋建许公示字〔2014〕3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我厅对魏丽芳等5人的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查有关情况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xj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至2月1日。对审查意见若有异议,请于2014年2月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述、说明材料(格式附后),并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我厅综合处(政务大厅);公示意见中需对有关证件、证书原件核查的,也由初审单位报送政务大厅,请有关初审部门、申请人按要求申述说明,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4年第一批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5人)
2.月份受理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述材料格式
3.申请人申述公示意见目录
4.申述说明材料说明
5.2014年第批二级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述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