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宁夏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建注发〔201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房函〔2013〕742号),现将2013年度宁夏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2)予以公布,并将有关注册事项通知如下。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初始注册,应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登陆网址http://w ww.cirea.org.cn)填写注册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的规定,携带注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宁夏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办理初始注册。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初始注册,应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系统”(登陆网址http://w ww.agents.org.cn)填写注册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和《建设部关于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住房[2004]43号)的有关规定,携带注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宁夏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办理初始注册。
宁夏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负责审查申请人的初始注册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同时通过注册系统受理、审核、上报初始注册人员信息,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审查。审查合格的,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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