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4]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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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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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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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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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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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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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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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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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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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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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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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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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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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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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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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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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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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流程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审核的报考方式。应试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14日9:00-3月4日17:00,报名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2月15日9:00-3月5日17:00。操作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应试人员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应试人员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我市工商注册单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韶关市”。
2.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15KB-100KB,占满图片框)。
3.报名信息确认。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一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即下载打印《2014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本次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2014年5月5日9:00-5月9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8〕366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五、成绩查询
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公布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
cpta.com.cn)查询。
六、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我市报名点全科考试合格的考生,待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留意本网站的考后审核专栏,并按考后审核要求及时提交报考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
七、证书领取
我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8526601、8526609。
八、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2.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后,将不再办理异地转考。如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老考生到我省报名参考,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广东省作为参考地即可。参考地一经确定,将无法修改,请应试人员谨慎选择。
3.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两个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5.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委托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应试人员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报考条件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2.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附件1
报考条件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年底。
(二)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应试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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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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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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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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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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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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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投资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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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观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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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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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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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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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表内容与新版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