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前来领取2013年度考试通过的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凡于2013年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选择“成都市省直”考点报名参考并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照片符合办证要求的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现已办好,考生无需再提交《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即日起可领取;
考试成绩合格但照片不符合办证要求的考生(不合格名单),请重新上传本人近期小两寸白底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待通过审核后,统一办理,领证时间另行通知。物业管理师照片不合格人员,请将照片上传至网易邮箱gpfwdt@163.com。
一、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领取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二楼
(咨询电话:028—85439923、028—85222456)
三、领证应携带的相关资料:
1、本人领取凭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本人执业资格证书;
2、凭持证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他人领取执业资格证书;
3、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代他人领取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科目
|
过关必做习题集
|
真题题库
|
讲义、真题、预测
|
物业管理实务
|
|
|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
|
基本制度与政策
|
|
|
|
物业经营管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