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办建管函〔2014〕285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质量检测员注册证书进行改版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质量检测员注册证书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现使用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质量检测员注册证书进行改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4月15日起,水利部将为通过注册备案审核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质量检测员颁发新版注册证书。新版注册证书增加了二维码防伪技术,其载明的信息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注册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完全一致<验证网址为rcpu.cwun.org)。
二、新版注册证书实施后,新申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质量检测员注册备案时,除按正常注册程序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外,可不再附本人1寸彩色照片。
三、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监理、造价和质量检测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次注册证书改版,不集中组织换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换证。
四、原注册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所载信息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注册管理系统》数据库一致。
五、如在注册证书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与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联系。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王竑
电话:010-6320271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康乐、李健、刘珊
电话:010-63462195、63462157、6346217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1116室。
水利部办公厅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