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4〕118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及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云人专〔2005〕10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了云南省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现将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四个科目合格标准为每科70分,考生需四科全部达到上述标准方为合格。按以上考试合格标准,2014年度全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数共806人。
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由省级考务管理部门统一通知各州(市)和省属考点。
三、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的人员,必须获准注册后才能以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四、考生的考试成绩可通过网络进行查询,网址:云南房产管理信息网(http://www.ynhouse.org/)。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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