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电信运营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5〕27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9月19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5:00 通信专业实务(初、中级)
其中中级考试《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通信专业实务》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二章的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方面还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掌握:
1、考试人员需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上查询,或由湖南省教科院出具纸质学历验证报告。技校学历不能报考。
2、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计算到考试报名201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习(以学历证书上“全日制学习”和“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
3、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按照国家考试文件中的专业要求和参照国家2011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专业归类执行。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的类别,将严格对照学科目录中二级学科审查专业。
(五)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4日至22日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tx.rkb.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要求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15kb-60kb以内。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23日至26日,前往省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长沙市友谊路380号湖南省通信管理局806室,邮编410004,联系电话:0731-88239935,联系人:郭一璐)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对报考初级的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省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
经现场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方可于6月23日至26日进行现场缴费(即银联POS机刷卡缴费)。现场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一周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缴费信息是否已确认,如未确认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电话咨询。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交费成功的考生,于9月14日至19日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和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长沙。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省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02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函〔2013〕84号)的文件规定,核定考试费标准每科70元,共14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六、考试用书征订。通信专业水平考试教材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发行。报考人员可根据情况,自愿选择订购。订购网址:人民邮电出版社网站http://www.ptpedu.com.cn/gxgm.html。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tx.rkb.gov.cn/)查询成绩。
八、证书发放。各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关注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http://www.xca.gov.cn)。
九、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0731-88239935 郭一璐
(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0号湖南省通信管理局806室。
(三)现场缴费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0号湖南省通信管理局615室。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5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1
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累计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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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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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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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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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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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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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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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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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5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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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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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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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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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至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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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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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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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资格审核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现场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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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至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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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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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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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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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至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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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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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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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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