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于2016年2月20日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国家对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三)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在长春考区(驻长中省直单位)报名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地点为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代领证书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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