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得知,浙江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核详情如下:
新考生于8月19日至21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军、警官证和士兵证)复印件,按报名属地原则分别到省或设区市(及义乌市)消防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资格审查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4)。
另外,以免试条件申请报考的还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户籍地报名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和身份证(军、警官证和士兵证)复印件各1份。其中,对以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还须审核其户口本原件,并收下复印件1份;对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需审查其相应的技术职务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并收下该证书复印件1份。最后,在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名人员。
对“报名表”上只显示《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生,审查人员应特别注意其是否报错级别,或是否符合免试条件。对收下的报考材料,要确保完整和安全,并于8月23日前送交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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