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6年10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10月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乌鲁木齐站:5060人(初级110人,中级4950人)
库尔勒分站:800人(初级40人,中级760人)
喀什分站:1000人(初级100人,中级900人)
名额说明:优先安排补考报名考生,剩余安排新报名考生。
二、报名资料及方式
(一)报名资料
点击本公告附件查看,补考考生不需要上传报名资料。
(二)报名方式
首次考生登录官网(https://xfhyjd.119.gov.cn)“考生报名入口”完成注册,点击“立即预约报名”完善基本信息,选择站点及报考等级职业方向,上传相关资料,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
补考考生每月1-3日、16-18日,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补考报名,无需审核,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
(三)报名审核
考生提交资料后,请关注系统报名审核状态或手机短信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会列入排队序列,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会收到手机短信及资料驳回原因,应尽快完善资料并再次提交审核。若考生未提交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或连续3次上传资料仍不符合报考条件将驳回考生资料。
请考生务必诚信报名,一次性将真实、清晰、完整的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个人照片务必提交标准证件照,否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若因个人信息错误造成证书信息错误,将无法修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鉴定站将利用各地政府服务官网、政务APP和学信网、相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核查考生身份、学历及工作经历。如在核查时,对于认定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已缴纳鉴定费用不予退还。
三、鉴定费用
(一)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48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分类目录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1】673号)文件标准收取鉴定费。初级169元/人,理论补考89元/人、技能补考139元/人;中级254元/人,理论补考124元/人、技能补考214元/人。
(二)缴费方式
考生收到手机短信后,请登录系统进入缴费模块,查看考试费用,点击“在线支付”完成缴费并打印发票(目前线上缴费仅支持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及工商银行)。逾期未缴费、线下汇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缴费注意事项
1.考生完成支付后,若系统未显示“已支付”,请勿重复操作,考生可在缴费截止时间前确认是否“已支付”,若仍未显示,请及时与鉴定站工作人员联系。
2.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定,财政票据(含非税收入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电子、纸质票据法律效力等同,作为财务报销、财会监督、审计检查法定依据。在开具单位和个人票据时,请在“发票申请”模块准确勾选,未勾选默认为个人票据,票据一旦生成,信息将无法更改。考生可登录“新疆公共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选择"缴款码查验",输入缴款识别码,即可查验并下载电子票据。
3.缴费完成后,仅因个人自身原因自愿弃考或缺考,无合规特殊证明材料及不可抗力法定可退费情形的,已产生考务成本不予退费。本条退费规则已重点标注,考生确认缴费即视为完全知悉并同意。
四、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考生收到手机短信后,请登录系统完成预选,逾期未预选或预选不成功的考生,系统将随机分配,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鉴定方式
鉴定分理论和技能考试。理论考试执行计算机上机考试方式,技能考试执行现场实际操作考试方式。理论、技能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关键技能鉴定点得分未达到该鉴定点分值60%(含)以上)的,则技能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五、鉴定说明
(一)补考考生成绩保留一年,登录系统点击“补考报名”查看有效期限,期限内仅有一次补考机会,需在期限内完成补考考试,否则已合格成绩作废。
(二)补考考生报名成功后不得取消,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考考试。
(三)理论和技能成绩均不合格和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预约报名。
(四)成绩合格一门的考生若重新预约同等级方向的考试,已合格成绩作废,需重新参加全部考试。重新参加考试需按首次报名标准重新缴纳全部费用,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生只允许报名同一批次等级方向的考试,不允许同时预约报名和补考报名,否则系统将自动驳回。
(六)已完成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切换至就近站点参加考试,每30日内仅可切换一次站点。
六、鉴定要求
(一)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两证缺一不可,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考试相关资料、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需按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进入考场,完成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
(三)考场内全程启用音、视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场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有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场内严禁录像、摄像、拍照,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
(六)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七)考生严格遵守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考场秩序,尊重考评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乌鲁木齐站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169号(导航搜索“新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车辆及无关人员无法进入营区)。
联系电话:0991-5659602
(二)库尔勒分站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库尔勒市南苑路特勤站院内(导航搜索“巴州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车辆及无关人员无法进入营区)。
联系电话:0996-2282649
(三)喀什分站
地 址:喀什地区疏附县广州新城滨河大道38号(导航搜索“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及无关人员无法进入营区)。
联系电话:0998-2881198
附件:考生报名指南
来源: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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