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于2012年9月15、16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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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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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 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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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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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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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 5月30日至6月20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6月20日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2份、相关证件(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有关证件、表中所填内容和上传照片无误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审核后,要在报名表及所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主管部门持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6月19日到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确认。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书、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为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
各类企业人员到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相关部门报名。
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到人事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报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务必要向报考人员说明报名截止时间,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并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① 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二代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② 报名材料由2卷组成。每卷材料的顺序是:报名表1份装订在前,其余各复印件1份,按照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其它证件、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后,装订位置在纸张的上边居中。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将部分科目免试表放在每卷材料的最前面。
③ 凡报名材料组档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三、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依照《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 一级注册计量师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7、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 二级注册计量师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四、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根据发改价格[2010]2466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82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78元。
八、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010-84626923 84639822
附件:
1、2012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012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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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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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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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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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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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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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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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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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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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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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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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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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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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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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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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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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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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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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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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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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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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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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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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