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2〕16号)文件精神,经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定,现将我市组织参加2012年计量师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注册计量师分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2012年度考试时间安排为:
9月15日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9月16日9:00~12:00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免一科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12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我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考生须自2012年5月14日9:00至5月24日16:00(逾期不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报名入口)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点”选择武汉),上传近期一寸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和考前一周或考后两天内,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到本市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逾期后不再受理错误信息更改。
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连同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本市现场受理日到市报名点确认并缴费。
本市现场受理日为2012年5月24日~25日。届时,市职改办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汉口黄孝河路5号)受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无上网条件者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借用设备报名。
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它事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11〕159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
2012年9月10日~14日,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有关考试教材与培训事宜,请与市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3659372,联系人:刘华。
六、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whbts.gov.cn);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whrsj.gov.cn);
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