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3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5、16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安排如下:
9月15日 0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9月16日 0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试报名条件
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执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报考人员从事计量技术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2012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由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行政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6月20日。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6月20日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材料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
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6月20日。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27463。
(三)报考全科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2012年度一级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
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两份);
5、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两份)。
(五)上述所有复印件及证明均需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考试前两周到考试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0]2466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82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78元。
六、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电话010-84626923 84639822。
七、其它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