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纳斯景区党委政治部、各县(市)劳动人事局、地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新人考函〔2012〕22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2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工作,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1、根据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和“国人厅发〔2006〕197号”规定,为便于一、二级计量师考试组织实施,经商中国计量测绘学会,一、二级计量师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部署考务工作,统一管理考试信息。
2、凡符合“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3、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0日--7月10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的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须加盖印章后将报名材料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方可在本人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交费手续。
未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报名,否则不予颁证。
5、考试报名缴费截止到2012年7月10日。
三、考试级别和专业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级别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一级专业分为报考2科(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实务)和报考3科。
四、考试时间
2012年9月15日—9月16日(均为北京时间)
9月15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9月16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答题卡》每门0.5元,《人事考试成绩通知单》1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