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试
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人事部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97号)。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注意事项和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当年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一级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二级考试合格,由省(区、市)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466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5 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